繁體中文 | 简体中文 | ENGLISH ||   | RSS
|
  
旅遊快訊 -
|||||||| | ||
  • 其 他
各口岸實施健康申報措施 中國以外的非本地居民禁止入境澳門
     

各入境口岸已執行健康申報措施,設有紙本及電子兩種申報方式。入境人士可透過掃描張貼於口岸的「澳門健康碼」二維碼或登入:https://app.ssm.gov.mo/healthPHD,填寫個人健康資料,完成填寫後系統會根據申報情況生成綠、黃或紅色健康碼。

「綠色」代表「可以通行」,提示申報人為暫無感染新冠肺炎風險人士;「黃色」代表「請自我健康管理」,提示申報人聲明出現發熱症狀、急性咳嗽或咽痛或氣促症狀,或屬一般接觸者(和患者在同一地點逗留,但沒有密切接觸的人);「紅色」代表「不可通行」,提示申報人為與新冠肺炎相關的人士,包括確診病例、懷疑個案、密切接觸者(包括聲明過去14天內曾在無防護措施下接觸新冠肺炎病人),以及聲明過去14日曾到返澳後需接受集中管理醫學觀察國家或地區。用戶只需每天聲明症狀、接觸史及旅遊史,便可更新健康碼的顏色和有效期,在澳門活動自願申報,出入境時須強制申報。

另為減少疾病傳播的風險,所有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巴士、的士、輕軌及客船期間,必須全程佩戴口罩,否則可被拒絕乘搭。

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擴散,澳門特區政府宣佈,除了中國內地、香港、台灣地區居民及上述地區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人士之外,所有非澳門居民禁止入境澳門。

所有由內地入境澳門的人士,均須持有7日內病毒核酸檢測證明(已經採樣或檢測結果陰性);曾到過湖北省的人士,須出示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醫生證明。違反規定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外,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。

另外,所有外國旅客以及入境前14天內曾到過外國的中國旅客(含內地、香港及台灣地區)禁止入境。所有入境前14天內曾到過香港及台灣地區的中國旅客(含內地、香港及台灣地區)及澳門居民,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,在指定酒店隔離費用需自理。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外,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。


 

:



(853) 2831 5566 | (853) 2851 0104 | (853) 2833 3000
© | | |